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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合同后加价7万、半年未开工 贵阳一市民装修新房遭遇“闹心事”

发布时间:2024-11-15 11:43:46 来源:多彩贵州网

多彩贵州网讯(本网记者李远莉)前不久,贵阳市民袁女士向媒体反映,自己准备装修一套新房,在与某装修公司(以下简称“装修公司”)签订合同后,遭遇了装修费用加价、长达半年时间未开工的问题。

为此,记者来到装修公司了解情况。

双方签订的合同总额为31万元

4月22日,袁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总金额定为31万元的合同,并在当天支付了20%的合同款和设计费等费用。

5月底,袁女士被告知效果图已出,可她发现效果图是网上下载,并非为自己的新房量身设计,双方为此不欢而散,之后装修公司负责人何某出面协调,为袁女士更换设计师。

8月底,袁女士再次催问开工时间,装修公司告知她,装修费用需要增加7万元。

袁女士告诉记者,这样的加价要求让她十分气愤,而且装修公司没有给出材料收费对比清单,增加的7万元费用也不知道用在何处。她表示,距离签订合同已经半年,新房仍未开工装修,给她和家人造成很大的困扰,希望装修公司,全额退还前期支付的费用,并赔偿因为装修进程耽误造成的物业费、误工费等损失。

记者采访时,装修公司负责人何某表示,公司与袁女士签订的是“弹性”合同,实际价格要根据后期的实际情况作调整。

关于开工时间拖延,何某认为是由于双方一直没有谈妥装修事宜,并非公司单方面原因。

袁女士表示不认可装修公司的说辞。

经过媒体的现场协调,装修公司提出全额退还袁女士所交费用,袁女士也放弃了耽误装修进程造成的物业费、误工费等损失的索赔,就解约达成一致。这场长达半年的纠纷,终于告一段落。

装修“避坑”小贴士

1、工期明确,避免拖延

在合同中应将开工和完工时间具体写到某年某月某日,避免出现装修公司拖延工期的情况。同时要明确工期延误时装修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,即每延误一天,装修公司需支付多少违约金。

2、装修材料要明确,避免以次充好

在合同中,或者在作为合同附件的选材列表内,应明确约定装修所需材料的具体品牌、具体型号,避免装修公司以次充好。

3、明确项目总报价,拆分报价套路多

在水管铺设、拆旧墙、砌新墙等项目中,应与装修公司直接约定总报价,避免装修公司故意将一个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来收费,如把一个柜子的总价拆分为木板费、油漆费、人工费等。

4、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

双方可就付款方式进行协商约定。目前在装修行业较为常见的付款做法是:开工时付30%,水电验收时付30%,木工、油漆验收时再付30%,整体验收后结算剩余10%。

5、合同签订要谨慎

合同落款处要有装修公司的盖章,最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装修合同,同时需要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、施工图纸、装修预算单、详细工程报价、装修材料品牌具体型号等附件。

一审:郭秋含

二审:熊莺王利环

三审:李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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